本科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评选对展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、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,发挥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的示范作用,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具有重要意义。为了进一步规范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评选工作,特制订本办法。
第一条 评选对象
凡九江学院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,其毕业论文(设计)经学院评定为“院级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”者,由学院按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数5%的比例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评选。
第二条 评选依据
1. 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
按《九江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规程》的要求完成的毕业论文(设计),格式必须符合九江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格式、书写规范。
2. 创新性
对以往理论研究、实际应用等方面有改进或突破,或有独特见解。
3. 课题性质与应用前景
课题能联系科研、生产及其它实际,有纵、横向课题为基础,有较好的应用前景。
4. 课题的深度与广度
课题有一定的广度与深度
评价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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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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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 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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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选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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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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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题来自科学研究、生产实践、社会实践等第一线,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,难度较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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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调研论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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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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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独立查阅文献以及从事其它形式的调研,能翻译外文文献,能较好地理解课题任务并提出技术路线、合理的实施方案,具有分析整理各类信息并从中获得新知识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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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方法、内容、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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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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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法新颖、独创、科学、合理,分析、论证设计正确,实验方案合理。对所述问题有独到见解,角度新颖;对专业技术问题或社会发展问题有重大改进和政策建议;有较好实用价值或应用前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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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论文撰写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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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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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构严谨,文字通顺,用语规范。设计图纸、图表等规范、无错误,文字准确流畅。达到学校的毕业论文(设计)规范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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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组织工作及程序
1.各学院于每届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评定后,组织院内专家对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为“优秀”的学生进行初评,要求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严进行。
2.学院评出“院级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”,按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数5%的比例排序向学校推荐参加“校级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”的评选。
3.学校实验中心组织专家,对学院推荐的院级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再次评审,并对专家评阅结果进行统计汇总,将评选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公布。
第五条 报送材料及要求
1. 报送的材料包括:
(1)毕业论文(设计)终稿一份,同时上报电子文档(每份论文集合在一个 word 文档内)。
(2)九江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推荐表。
2. 各学院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名单及相关材料,在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结束后及时送交实践教学科,未按时完成评选工作或未按规范要求报送材料,被视为放弃评选资格。
第六条 奖励
学校实验中心负责报送学校批准,向全校公布评选结果 , 并向获得 “九江学院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” 奖项的学生和指导教师颁发获奖证书等。
第七条 凡于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评审前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可直接认定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,不参加有关评审。
第八条 当年评出的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由学校结集印刷。
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实验中心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