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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 1、请监考老师提前15分钟到考场办公室(教务科909A)领取试卷并签字;在监考过程中严格按照监考规范认真完成监考工作,并督 促补考考生签名;考试完毕后监考老师需要在考试报告单签字;若在监考过程中一旦发现考试异常,请及时上报考场办公室。 2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,无两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。开考30分钟后不能进入考场,未按时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;考试时,不准许携带与考试相关的任何资料和手机,在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携带资料或手机处于开机状态,即按舞弊处理。 3、考场办公室人员:李鹏、彭弘婧、欧阳乾 若有疑问,请及时致电8311107或138792324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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